又是一篇作业
五月 29th, 2008 — coolxin期末四门课,一门开卷,三门论文。正在论文中。呵呵……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浅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一生著作颇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却是我唯一看过的一本。中学时读它,完全不知道他想要表达些什么,没有坚持读完便束之高阁,这次适逢老师推荐,我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读一读了。然而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和惭愧的是,以我目前的学识素养和阅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阅读经历依旧是艰难的,充满了迷惑,曲解和误读,而我在看本书改编的经典电影《布拉格之恋》之时的感觉,也不出左右。我是没有多少资格随意评论大师和大师之作的,那么此文仅就几点浅谈罢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书有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即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致其从此遭受专制集权约束前后的社会。这样背景之下的社会状态,政治斗争成分被无限拔高,而昆德拉又以其广博的学识和深邃的理性思想为本书注入了哲学的思索,所以本书绝不单纯是一部爱情小说,更多的书评者称其为概念小说,或哲理小说。
|
无数情人 |
|
托马斯 |
|
特瑞莎 |
|
卡列宁(狗) |
|
母亲 |
|
莎宾娜 |
|
工程师 |
|
弗兰茨 |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本书的人物关系。
本书的四位主要人物(托马斯,特瑞莎,莎宾娜,弗兰茨)都有非常鲜明的性格特点。但总的来说,我想可以分为两类,托马斯,莎宾娜一类,特瑞莎,弗兰茨一类。 托马斯和莎宾娜相似之处在于他们的“自由”和“背叛”,而特瑞莎则显得相对软弱和忠贞,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特瑞莎如此热爱卡列宁(一只狗)的原因。当然托马斯和莎宾娜还是有所不同,这样的不同导致了他们最终的殊途。
1.爱情中的灵与肉
尽管结尾男女主人公经历了一段愉快幸福的日子,从整个过程来看,他们之间的结合还是一个悲剧。不否认托马斯和特瑞莎两人是相爱的,但不同的性观念使得两人的婚姻生活一波三折。托马斯认为:“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特瑞莎认为人的爱情与性显然是共体的,她不顾一切的来到布拉格找托马斯和他生活在一起,并在婚后的生活中饱受托马斯频繁“出轨”的折磨,甚至造成了她自己的一次出轨。“出轨”,对托马斯来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也就是托马斯的“生命之轻”,他虽然不可自拔的爱着特瑞莎,认为她是需要自己保护的“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 但他是还是不自觉的将她和其她的情人画上了等号。
产生这个问题冲突的缘由,恐怕没有多少人能解释得清楚,包括昆德拉本人。托马斯是个异类,他对不同女人的性渴求其实他自己根本没法控制,也许他把游弋于不同女人之间,试图寻找每个女人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视为他独特的对世界的征服,而这种欲望和野心一旦膨胀,将难以控制。而特瑞莎,也是个异类。
2 生命中的轻与重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人类就是有负担的生活,不意识到这一点,“生命之轻”尽管曾经让你无比亢奋和乐此不疲,最终还是会转为“生命之重”,并让你难以承受。“历代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而男人呢,是否也应该在负担起生命中事业理想的沉重之余,负担起女人的渴望。
“生命之轻”还是“生命之重”,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选择题。负担着的生命,拥有着最强的生命力,负担越重,越真切实在越贴近大地的我们的生命。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非如此不可”,一下子让生命沉重了下来。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负担着体验。
3. 自由与责任,背叛与媚俗
一直觉得自由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所以也许从某种角度来讲,自由与责任无法并列,有千千万万种对自由的解释,就有千千万万种对自由的实践,背叛也是一样。托马斯的异类,在于他对媚俗的漠视,在媚俗的王国里,他是个魔鬼。而莎宾娜也毫不媚俗,正因为对媚俗的厌恶,她选择一次次的背叛和离开,一次次的跨入未知之地并为此感到疯狂和欣喜
关于媚俗的解释,我借引豆瓣某网友的解释,“ 媚俗(Kitsch)类似“矫情”,随时意识着自己的情绪,并保持这种情绪的“正当合法”,哭不是为了悲痛,是因为应该悲痛。笑不是为了幸福,是为了应该感到幸福。”由此而引发的一种结果就是,“媚俗的人会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的自己无法接受的范围,并排斥这个范围之内的一切,诸如粪便(shit)。”
莎宾娜是托马斯最好的性伙伴,因为他们互相理解,共同享受着背叛媚俗带来的快感。卡列宁获得了特瑞莎太多的感情,因为它能给特瑞莎那种托马斯不曾有的对她的忠诚,然而尽管如此,特瑞莎却离不开托马斯,她深深依恋着他,不能不说或许也有托马斯背叛的特质吸引着她。特瑞莎何尝又不是背叛的?她曾经背叛了她的那位母亲,之后,她不知不觉地背叛了曾经的自己。弗兰茨,这位一向体面保守的哲学教授,当莎宾娜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之后,他内心的背叛被激发出来,他疯狂地爱上了她,并最终为了她背叛了他三十年的发妻。与其说这是弗兰茨对莎宾娜的爱,不如说这是他对莎宾娜和莎宾娜浑身上下透出的背叛的迷恋和信仰。因为他对莎宾娜的信仰,激起了弗兰茨对像捷克那样被侵略了的国家的同情,所以他进军缅甸,并最终死在了那里。
所以写到这里我要推翻之前对四位主角的分类,他们实际上是一类人。
写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关于这本书的印象只剩下两个字:背叛。通篇的背叛,背叛一切的媚俗。只是这背叛,其中更多的是无奈。
写到这里,我依然是个卑劣的读者,依旧充满了迷惑,曲解和误读……